考试介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性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
考试性质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承担。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适用对象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