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结构体系
作者:磨石教育 | 来源:磨石教育 | 最后更新:2015-12-04 |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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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分册适用于建筑结构概念设计及方案确定。参照工程实践经验对建筑结构的设计方法给出设计概念及设计建议,供设计人在具体工程设计中参考。 1.1.2结构设计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分册适用于建筑结构概念设计及方案确定。参照工程实践经验对建筑结构的设计方法给出设计概念及设计建议,供设计人在具体工程设计中参考。
1.1.2结构设计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见附录A)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与建筑专业、设备专业紧密合作,精心设计,做到安全适用、耐久舒适、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确保质量。
1.1.3结构方案的确定应考虑施工技术、材料供应等条件,做到便于施工,符合实际。
1.1.4凡本措施未涉及的部分或与规范有出入的内容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1.1.5设计基准期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设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当工程要求设计采用高于50年的设计基准期时,必须另行确定在此基准期内荷载及其设计参数的取值,确定可靠度指标。相应地还应确定与结构构件有关的建筑材料乃至设备的性能及其相关的设计参数。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尚应对地震的概率分布以及抗震措施进行专门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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